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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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没得说,就是有点远对于景点,龙头路和码头,带行李真的不方便,室内干净,设备齐全,网上订的升级房不错,房间挺大,比大床房大点,比较安静不吵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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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舒服,富有艺术气息。院子里的池塘适合带孩子玩。不错的住宿体验。
w17:好评
美成一幅画的酒店。随便哪个角度都是一幅画,太喜欢了。西式早餐棒呆!晚上还可以楼下独酌,真是爽到没朋友,一个人的厦门之旅因为这家旅店增色太多